咬定执行不放松,多措并举护民生| 应城法院夏季烈火专项执行行动(之一)

2023-06-28 16:10
来源: 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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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诸多类型的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生活陷入困顿的情形并不鲜见。应城法院执行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对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者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秉持一执到底、快执快结的原则,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推进执行,确保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医疗需求及时得到满足,以执行工作质效彰显司法温度。近日,应城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作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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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某因交通事故重度残疾,需要借助轮椅才能出行,日常生活起居高度依赖他人,后期还要进行次数较多的康复性治疗。2018年6月,孝感中院对原告陈某诉被告熊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熊某应赔偿原告陈某损失448159元(此款项为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被告熊某个人应承担的数额),扣除先期支付的84791元后,被告熊某还应支付原告陈某363368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熊某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原告陈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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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执行局接收案件后,时任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耀忠高度重视,指派执行员徐剑峨、刘新德对本案进行重点攻坚突破,切实维护受害人胜诉权益。执行员经线上线下综合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熊某在东部某省药品流通企业工作,每月有固定岗位工资2800余元,在福建厦门某开户行有银行存款5万余元,另名下有东风雪铁龙小汽车一辆。确认财产线索后,执行员火速赶往厦门,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进行了扣划,并联合公安机关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小汽车予以查封扣押。后经协调,被执行人将该小汽车作价两万元处置给第三人并将车款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此外,为实现对被执行人工资收入的动态控制,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工作的药品流通企业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每月将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2000元直接汇入人民法院专案账户,实现动态收入“随时有,随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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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帮助陈某解决眼前的生活来源和医疗费用问题,执行员多方奔走,成功为申请执行人争取到司法救助资金5万余元,解了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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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疫情后经济形势影响,为最大限度提升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人民法院也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希望能促成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变强制执行为当事人主动履行。经本院释法析理和思想疏导,申请执行人陈某和被执行人熊某于2021年7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熊某在和解协议签订时当庭向陈某支付11万元,剩余赔偿款8万元于指定日期前一次性履行完毕。经本院执行局不懈努力,后续赔偿款已全部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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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应城法院持续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以高效执行护佑弱者生存和发展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并扎实开展“夏季烈火”等专项执行行动提升工作质效。同时,将以本案的成功执结为经验指导,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创新性和能动性,强力攻坚“骨头案”、“钉子案”,严厉打击拖延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以雷霆般的速度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作者: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