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才,男,1977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7年10月进入应城法院,先后在法警大队、杨河法庭、陈河法庭工作,2020年调至院执行局,现任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参加法院工作以来,他刻苦学习,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严格自律,永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色,以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23年2月,被孝感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以庭为家,司法为民践初心。进入应城法院工作,第一站就是担任法警。不懂就学,任劳任怨,总是冲在一线,押解看守被告人无一差错,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出色地完成了值勤、值庭、值班等工作任务。
人民法庭作为国家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和“基层土壤”,是法院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排头兵。2000年至2020年,他服从组织安排,到法院最偏僻、最艰苦的两个法庭,一干就是二十余年,把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热爱的司法事业。杨河、陈河两个法庭辖区面积大、人口多,社情民情复杂,法庭每年收案递增,他既干书记员也兼法庭内勤,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开庭记录、网上报结案、各类报表,还有每月报账、案卷归档,每项工作都可以看见他忙碌的身影。加班加点成常态,今天的事绝不留在明天做,一年要用八九个笔记本。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陈河法庭先后获得孝感中院集体三等功表彰,2015年又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在沉甸甸的荣誉背后,都饱含着曹文才和同事们的不懈努力和艰辛付出。
“疫”无反顾,防疫执行两手抓
2020年调至执行局工作,正遇新冠疫情爆发,他服从组织安排,不怕危险冲锋在前,守卡口、运物资、疫苗接种督办落实,夜以继日,无怨无悔。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在局领导带领下,每年承办150余件执行案件。在承办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肖某被车撞至六级伤残,对方韩某60多岁同时遭受重伤,摩托车也没有购买保险,最终判决21万余元赔偿款,三年多来一分钱都未赔偿。因此,申请执行人多次向各级组织上访。2021年该案恢复执行后交由曹文才承办,他仔细接待当事人掌握案情后,决定到被执行人韩某家中布控。得知韩某是个瓦工早出晚归,又通过走访,他和申请人一直找了几个村十几公里路,终于成功找到韩某。然而,韩某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在报局长、院长批准后,调动执行干警和车辆对韩某实施司法拘留。体检时,得知韩某未带治疗慢性病药物,他还自己出钱为韩某买了一百多块钱的药应急。既严格执法又兼顾司法温度,韩某因此被感动了,表示要迅速出去筹钱。一个星期后,五万余元赔偿款到位。紧接着,他又组织双方调解,达成用两年时间赔付十六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当事人正在按期履行中,双方都非常满意,并促成双方握手言和。成功攻克这样一件“骨头案”,只是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一次生动实践。
严格自律,警钟长鸣守底线。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做到既严格“自律”,又接受“他律”,坚持依法办案、按规矩用权,切实做到警钟长鸣、举一反三,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和道德防线。在执行案件中,他与同事团结协作,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守一个信条:一名合格的执行人员,不仅要多办案,办好案,最重要的是顶得住金钱的诱惑,坚决做到一身正气,廉洁执法司法,用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和法院公信力。为了尽快向胜诉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他在热爱的执行岗位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疲惫地为当事人奔走,找人、查房、封车、扣划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韧劲,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至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