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执破融合”改革试点法院的报告

2024-04-11 10:47
来源: 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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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执破融合”改革试点法院的报告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到省法院下发的《关于申报“执破融合”改革试点法院的通知》后,应城法院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判,认为申报改革试点法院对于提升应城法院工作质效、强化市域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故在此向上级法院申请将我院纳入“执破融合”改革试点法院。现将我院申报试点法院的一些基础条件介绍如下:

  1. 具备审理破产案件的经验基础

    应城法院破产案件审判起步较早,早期大修厂、机床厂、摩托车厂等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在人民法院的主导和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顺利结案。近年来,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如鸿祥化工破产案件、骏腾发破产案件、百友汽车破产案件)日趋增多,部分已经结案,部分仍在审理过程中。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与政府部门沟通、管理人选任管理、流程管控等实务经验,能为推动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执破融合”工作提供参照。

  2. 具有优质的执行和审判团队

    应城法院执行局目前有员额法官3名,均是办案经验丰富的中年法官,他们均在审判部门历练过,审执业务均十分全面,能在“执破融合”的案件筛选和质量把控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应城法院破产案件现统一由民二庭审理,民二庭3名法官均是审判业务精深的资深法官,民二庭庭长周峰多次在省内获得各项业务奖励。此外,为回应民商事案件逐年增多的现实需求,民二庭的法官助理均已配置到位,实现了“一审一助一书”的团队格局,我院还专门返聘了业务纯熟的退休法官王锦国专门负责破产案件审查,进一步强化破产审判的资源配置。

  3. 具有当地党委的大力支持

    应城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为我院推进破产审判提供了大力支持。2021年8月13日,经本院提议,应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以政府名义推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为解决破产审判启动资金问题,市人民政府专门拨款100万元,用作先期破产费用,并以财政局和市法院联合发文形式确定了该笔费用的使用规范。2022年8月,应城市委常委、副市长周冬凌专门带队到应城法院调研破产审判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在法院工作汇报上签批,支持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和营商环境工作。

  4. 具有高效推进破产审判的现实需求

    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出现破产事由的情形随之增多,市委市政府多次在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市场主体出清。目前我院已经清理出一批执行不能的案件,正在酝酿通过“执转破”及时终结执行程序,化解群体性上访风险。经破产程序无法清偿的,及时宣告破产终结,腾笼换鸟,为地方经济发展减轻包袱。相关工作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支持肯定。

    恳请上级法院考虑应城法院和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将应城法院纳入“执破融合”改革试点。

     

                      

                              应城市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