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法院
关于食堂接待室工程的邀请函
现就应城市人民法院食堂接待室工程,邀请合格的建设单位参与报名。
一、项目名称:应城市人民法院 食堂接待室工程。
二、项目内容:食堂接待室工程。
三、项目要求:
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2、施工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等级的企业;
3、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对公账户;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0日
五、联系人:丁大水(13257120988)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