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2025年4月25日上午,应城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吕某某贪污罪一案,应城市村(社区)干部及法院干警代表共计100余人现场观摩庭审,以“沉浸式”法治课堂敲响廉政警钟,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月至2024年7月,被告人吕某某利用担任某社区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其位于该社区某湾于2006年已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到位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新湾已拆除房屋再次纳入2016年某社区棚户改造拆迁补偿范围,骗取国家拆迁补偿资金76.442985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吕某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庭审中,合议庭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及定罪量刑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展开充分辩论,再现了被告人如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步步突破防线、越过底线,最终背离初心,坠入犯罪深渊的全过程。被告人吕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表示自己因贪念蒙蔽了双眼,没有守住底线。
庄严的法庭氛围、清晰的案件还原,被告人深刻的忏悔,让现场旁听人员深刻感受到“贪廉一念间,荣辱两重天”的强烈冲击。“有声的审判,无形的震撼。看到曾经的同事因一时贪念走上犯罪道路,既痛心又警醒。拆迁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一名社区干部在庭审结束后感慨道。参与观摩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严守纪律红线,把好手中“小微权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此次庭审观摩,是应城法院创建清廉机关、延伸司法职能的重要举措。通过选取本地群众关注度高、警示教育意义强的典型案件,将庭审现场变为廉政课堂,以“零距离”观摩警示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下一步,应城法院将常态化组织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坚持把“警示教育课堂”设在庭审一线,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用“活教材”敲响“警示钟”,切实推动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不断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为清廉应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